近日,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网络主播执行案件中,成功从被执行人的直播收益中执行到位百万款项,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。
林某是一名网络主播,其与某传媒公司因经纪合同发生纠纷,法院判决林某支付传媒公司违约金、经济损失等共计300余万元。
判决生效后,林某拒不履行,2023年年底,传媒公司向白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白云法院立案后,立即对林某名下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,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和传统查控,查询到林某有银行存款60余万元,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银行存款金额与执行标的总额相去甚远,执行一度陷入僵局。
经法院进一步了解,林某系某直播平台主播,拥有200多万粉丝,某传媒公司是负责为艺人进行推广的经纪公司,双方因履行经纪合同产生纠纷而涉案。
“有那么多的粉丝,在直播平台应该有不少直播收益。”法官仔细研究直播平台相关规定后发现,主播在平台直播,利用其劳动力、时间精力等投入付出,获得用户打赏的礼物,随后便可将获得的礼物根据平台规则兑换成虚拟的平台币,最后再按照平台的分成比例将平台币兑换成货币,从而获得可计量计价的直播收益。
“如果有收益,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这些直播收益呢?”带着疑问,法官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,认为在“礼物—平台币—货币”的交易流程中,产生的直播收益具有天然的财产属性,属于主播的个人财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法院有权查询、冻结、扣划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,且作为第三人的平台运营商应当协助办理。
法官随即联系某直播平台,向平台运营商发出执行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,要求划扣林某账户钱包余额,但对接的工作人员以程序复杂、需要请示等为由提出相关困难,积极性不高。法官严正告知平台运营商,对法院冻结、划扣被执行人名下账号的财产等执行措施应依法提供协助。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,被执行人可能面临罚款、拘留等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关联平台及相关责任人如不配合,同样面临相关法律风险。
经过法官释法和风险告知,最终直播平台给予积极配合,法院成功从林某的直播账户钱包内划扣106余万元。随后,白云法院向某传媒有限公司发放了该款项。
近日,由于林某未履行完毕相关执行款项,白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。